总部与加盟店间人力资源互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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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11:48: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979人参与
  • 经营范围:人事外包
  • 门店数量:160家
  • 单店投资额: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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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可以互通的前提在于:

    ·总部订有一套完整、严谨的人员级职分等制度;

    ·对各职等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及资格均加以明确规范;

    ·总部及各加盟店人员任用,均严格遵守级职分等规定,并确实考核;

    ·总部明定人员互通的条件及办法;

    ·总部明定人员互通的计费付费规定。

    人力资源互通的层级大多限于:

    ·一般门市人员;

    ·门市储备干部;

    ·储备店长或副店长。

    互通的方式有下列几种。

    (1)短期支持。部分连锁加盟企业总部,同意在加盟店因临时突发状况,以致人员短缺,门市无法正常运作的情形下,调派直营门市人员或总部的储备人员至加盟店支持。通常期间甚短,不超过一周;这种情形常出现在加盟店发生临时特殊事故时。

    (2)借调。由于加盟店在一定期间内人力发生短缺现象(基层人员不足正待招募训练或中坚管理干部空缺正待由基层培养),总部调派直营门市人员或总部储备人员至加盟店工作。期间通常为半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届期满后,总部人员再调回原单位服务。

    (3)轮调。连锁加盟体系为了培养门市人员对商圈特性的掌握,及经营管理技巧的纯熟,可以在直营门市与加盟门市之间做轮调,使工作人员学习在不同的商圈内,仍能掌握消费者的特性,做好门市的经营管理。期间通常较长,以3~6个月为一轮调期。轮调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让人员在升迁之前能有更进一步的学习磨炼机会。

    (4)转介(转任)。当连锁加盟企业的总部、直营门市人员或加盟店工作人员自原工作岗位离职后,转至该企业系统内的其他单位服务,这种情况就是转任。发生的情况大多为加盟主挖总部的人员,或总部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吸引了加盟店人员跳槽。

    部分连锁加盟企业会在管理规定中限制禁止转任的情形发生,以避免造成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不愉快。但某些以劳务技术为主体的连锁企业,会对基层人员做统一招募、统一训练,待训练合格之后,再通知各加盟店;加盟店则视其实际需求向总部提出申请。通常,总部会向加盟主收取一定金额的转介费。

    连锁加盟企业如果能在运作系统中,建立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合理明确的人力资源互通渠道,对企业整体的人力资源运用有着正面的帮助,对加盟店的人力培育及支持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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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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